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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配方与军事化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c. 850

以硝石、木炭、硫磺按一定比例配制的燃烧爆炸性混合物,9 世纪前后在中国炼丹与医药实践中被认识,经宋代配方标准化与火器试验逐步军事化;经蒙古西征与海上贸易向欧亚传播,至 14 世纪中叶元明之际已出现较明确的配比记载与金属管形火器雏形,深刻改变攻城与海战形态。

Timeline

  1. c. 850–900长安—洛阳一带 · 中原《太上清虚丹诀》等文献记载以硝石、硫黄、木炭(或类似可燃物)混合可产生剧烈燃烧甚至爆炸现象,标志火药配方的早期认识,尚以炼丹与烟火为主。
  2. c. 1040–1127开封 · 河南《武经总要》等书载多种「火器」配方与比例,火枪、火箭、霹雳炮等进入实战;官府设作坊批量配制,推动硝石开采与硫磺供应体系形成。
  3. c. 1230–1300大都 · 华北蒙古军队在攻城战中大量使用火器,配方与制造技术随战争与贸易西传至伊斯兰世界与欧洲;元廷控制硝石资源并设「回回炮」等专门兵种。
  4. 1341–1350江浙—湖广 · 江南元末战乱中地方武装与元军均大量使用火器;考古与文献显示此期已有较稳定的三成分配比实践,并出现铜铁管形「火铳」雏形,为明代《火器书》体系奠定技术基础。
  5. c. 1410–1450南京 · 江苏《火器书》《纪效新书》等系统记载多种火药配方(如大、小、慢、快药)及铳炮装药量,标志火药军事化进入可复制的工程规范阶段。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