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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号牌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朝鲜 Time 1413–1894

朝鲜号牌(호패)是登记姓名、身份与居地的随身身份牌,源于高丽对元朝牌符的仿行。太宗十三年(1413)首次全国推行,规定十六岁以上男子佩带,以配合户籍、军役与防逃。号牌法此后多次停废再举;1501—1550年间全国强制佩带处于间歇停废,但作为户籍身份管控工具仍载于法制传统并随时可再施行。

Timeline

  1. 1413–1415汉城 · 朝鲜王朝太宗采纳黄士厚建议,制定《号牌事目》,令王族、官员至良人、奴婢凡十六岁以上男子佩牌。材质与记载随身份而异:高官用象牙或角,平民与公私贱用黄杨、桦木等,并记职役、居地,贱口还记主人、年龄与体貌。目的是核对户籍、确定国役与禁止流民。
  2. 1459–1470朝鲜八道 · 朝鲜半岛世祖五年再次推行号牌,至成宗元年十二月停废。实录显示领牌人口与实际承担国役的良人比例都很低,逃牌、借牌与隐丁普遍。制度在强化两班—良人—奴婢身份边界的同时,因扰民与胥吏舞弊而难以持久。
  3. 1501–1550汉城与地方州县 · 朝鲜王朝1501—1550年间未见全国性号牌法再举,户籍与军籍仍靠户籍账册、面里组织与地方官稽查运转。号牌作为可随时重启的身份管控工具保留在行政记忆与律例讨论中,与两班身份、奴婢逃亡和军役规避问题持续相关。将本时段理解为「制度仍在、强制佩带停废」比「持续行用」更准确。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