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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王朝体制
高丽王朝体制是以王权为核心、三司六部与都监府等机构分工的中央行政体系,承袭唐宋制度而具本土特色。1370年代恭愍王亲政改革与权门把持交替,门下省、中书省、御史台与六曹在开城运作,科举、乡役、田柴科等制度维系国家运转,是朝鲜半岛晚期封建国家的典型治理框架。
Timeline
- 1371–1374开城王宫 · 黄海北道恭愍王亲政后整顿田柴科、革除权门、恢复科举,门下省与中书省重新受理章奏。1371年前后朝廷试图削弱门阀势力,以文官体系制衡武将,中央六曹与三司的职掌在改革中一度得到强化。
- 1374–1377开城 · 黄海北道恭愍王死后禑王年幼,李明得、林椿等权臣与禑氏外戚把持朝政,三司名义上仍掌审议封驳,实则决策多出于权门私邸。1370年代中期官僚任命、军权调配与对明外交皆受门阀派系牵制,王权与台谏职能严重虚化。
- 1378–1380开城六曹衙署区 · 黄海北道至1378年前后,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及都监府仍负责户籍赋役、礼仪科举、军政刑狱等日常政务,地方牧使、兵马使体系照旧运转。体制外壳尚存,但中央权威衰微,为日后李成桂一派军事政变埋下制度危机。
Sources
- 高丽史 — 郑麟趾等 (1451)
- 韩国通史 — 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