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plore on the interactive map

英国东印度公司(17 世纪)(English East India Company, late 17c)

Type Object Region 英格兰 Time 1600–1874

英国东印度公司(English East India Company,EIC)于 1600 年由伊丽莎白一世颁发皇家特许状成立,享有对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17 世纪下半叶,公司在印度次大陆快速扩张:1668 年获得查理二世转让的孟买,以之为新的印度洋战略枢纽;…

Timeline

  1. 1600伦敦,英格兰 · 伦敦1600 年 12 月 31 日,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发皇家特许状,授予「伦敦商人东印度公司」对好望角以东至麦哲伦海峡之间所有贸易的十五年垄断权;公司初期以胡椒、香料贸易为主,首次远征于 1601 年出发前往马六甲。
  2. 1668–1690孟买,印度西岸 · 孟买1668 年查理二世以年租金 10 英镑将孟买岛转让给 EIC,公司随即将其开发为印度洋战略要港;1670 年代公司获授权自行铸造硬币、维持军队及管辖民政,苏拉特、马德拉斯与孟加拉商馆亦同期扩张,标志着 EIC 从纯贸易公司向准国家机构的历史性转变。
  3. 1693–1709伦敦,英格兰 · 伦敦17 世纪末对 EIC 垄断权的政治争议促使议会于 1698 年特许成立竞争性新东印度公司,两公司竞争至 1709 年合并为「大不列颠贸易东印度联合公司」,确立 18 世纪英国对印度贸易的统一垄断架构。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