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plore on the interactive map
庄园制
庄园制是中世纪西欧以领主庄园为核心的土地占有与劳役经济制度,农民(农奴)在份地上耕作并向领主缴纳地租、劳役与杂税。该制度在9至11世纪随封建化加深而巩固,将政治权力、司法权与经济剥削集于领主一身,构成西欧封建社会的基础细胞,直至货币地租与商品经济兴起后才逐步瓦解。
Timeline
- c. 900–1020法兰西王国 · 法国加洛林秩序崩解后地方领主兼并土地、控制农民人身,庄园成为自给自足的经济单元,农奴每周须在领主自营地服劳役,领主法庭行使司法权。
- c. 1011–1300英格兰 · 英格兰诺曼征服后《末日审判书》系统记载庄园结构,三田制与敞田制广泛推行,庄园生产粮食、手工业品并支撑骑士采邑与教会地产。
- c. 1350–1500西欧 · 西欧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农奴赎买自由与劳役折算为地租使庄园自给性减弱,领主转向租佃经营,庄园制在西欧核心地带逐步让位于近代农业与乡村结构。
Sources
- Manorialism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manorialism
- 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 Vol. I: The Agrarian Life of the Middle Ages — M. M. Postan (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