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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寺庙经济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南印度 Time c. 600–1600

印度寺庙经济制度是南印度中世纪以寺庙为中心的土地、劳役与贸易管理体系,通过 devadana(神田)、brahmadeya 等赠地使寺庙成为最大地主之一,收取田赋、雇佣艺人并参与市场。1161—1170 年间在朱罗、曷萨拉等政权下仍高度活跃,铭文史料极为丰富。

Timeline

  1. c. 600–1000泰米尔纳德与卡纳塔克 · 印度帕拉瓦与早期朱罗将整村土地赠予寺庙(devadana)或婆罗门(brahmadeya),寺庙获得免税权与收租权,形成由 sthalam 与 sabha 管理的自治经济单元,铭文详细记录捐赠、边界与分配规则。
  2. 1161–1170坦贾武尔与贝鲁尔寺庙区 · 南印度1160 年代朱罗与曷萨拉铭文显示寺庙持续获得土地、黄金与牲畜捐赠,管理灌溉、市场税与工匠薪酬,拉贾拉贾二世与 Ballala II 时期的大庙是区域财富与劳动力的汇聚中心,支撑青铜铸造与建筑工程。
  3. c. 1336–1600南印度 · 印度维贾亚纳伽尔帝国继承并扩展寺庙赠地传统,同时加强中央对寺庙财产的监管,部分 temple lands 转为 nayankara 军事采邑,但核心 devadana 结构与祭祀经济仍延续至十六世纪。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