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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科举停举与人才选拔
洪武二十四年(1391),明太祖在恢复科举近十年后,继续强化学校—科举一体化的人才选拔体系:颁书籍于北方学校以弥合南北文教差距,定岁贡考核与朔望谒庙仪制,规范生员巾服,并举行辛未科会试取士。此举承续洪武六年停举、十五年复科的政策脉络,体现以学校储才、科举登仕的明初选官路径。
Timeline
- 1391北方诸郡县学校 · 中国北部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朱元璋命礼部向北方学校颁赐书籍,以国子监印颁,不足者购自福建。太祖谕儒者当明体适用,师道不立则成材罕闻,此举旨在提升北方经学水平,为科举取士夯实学校基础。
- 1391天下府州县学 · 中国洪武二十四年奏准:定岁贡不中之罪(有司、学官连坐),生员须熟读《大诰》及律令、岁贡时试之;定朔望谒文庙仪、生员栏衫软巾之制。强化学校管理,使科举必由学校之路更加制度化。
- 1391南京 · 中国东部洪武二十四年举行辛未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三十一人(史称许观榜)。此科取士相对严苛,反映明初在恢复科举后持续以考试甄别经明行修之才,与此前洪武六年停举、十五年复科的曲折历程一脉相承。
Sources
- 明史·选举志一 — 张廷玉等 (1974)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s/%E6%98%8E%E5%8F%B2/%E5%8D%B769
- 大明会典·学校
- 明太祖实录 — 姚广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