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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马尔采邑制
蒂马尔采邑制是奥斯曼帝国以军事服役换取土地收益的核心封建军事制度。苏丹将国有土地收益权封赐给西帕希骑兵,受封者称蒂马里奥特,须按封地规模提供相应数量的骑兵参战。该制度在14至15世纪逐步成形,穆拉德二世时期(1421—1430)在巴尔干与安纳托利亚广泛运行,支撑奥斯曼军事扩张。…
Timeline
- c. 1350–1420安纳托利亚西北部 · 安纳托利亚奥斯曼早期在征服土地上实行蒂马尔分配,将土地税收权而非所有权赐予骑兵军官,受封者须履行军事服役、维持治安与缴纳贡赋,形成苏丹—西帕希—农民的三层结构。
- 1421–1451巴尔干半岛 · 奥斯曼帝国穆拉德二世在塞尔维亚、保加利亚等新征服地区大规模分封蒂马尔,西帕希骑兵成为巴尔干战事主力,封地登记与兵役核查制度日趋规范,与耶尼切里常备步兵形成互补的军事体系。
- 1500–1600奥斯曼帝国 · 奥斯曼帝国16世纪蒂马尔制度在帝国法典中获系统规范,区分蒂马尔、宰米特、哈斯等不同等级封地,西帕希总数达数万人,成为奥斯曼骑兵力量的基石,同时衍生出地方行政与税收职能。
- 1700–1850奥斯曼帝国 · 奥斯曼帝国火器战争使传统骑兵作用下降,蒂马尔封地遭侵蚀与买卖,中央通过坦志迈特改革推行土地税货币化与行政集权,蒂马尔采邑制逐步被现代官僚体制取代。
Sources
- Timar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timar
- The Ottoman Empire, 1300–1650: The Structure of Power — Colin Imber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