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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编审户籍

Type Event Region 中国 Time 1651

1651年,清廷在全国推行编审户籍制度,对各省汉族及满蒙旗籍人口进行系统登记与分类,确立赋役摊派基准,既是清廷巩固对新占领区行政控制的重要手段,也为此后的丁税征收、军事征发与社会管理奠定制度基础。

Timeline

  1. 1651北京(清廷中枢) · 北京清廷以顺治帝名义颁令,要求各省督抚组织地方官员对辖区人口进行系统编审,登记户籍、丁口与财产,以便厘定赋役摊派标准,恢复战乱后紊乱的税收秩序。
  2. 1651–1652中国各省 · 中国各省地方官员依令清查民户,将人口按民籍、旗籍、灶籍等类别分别登录黄册,统计丁口数量,作为摊派丁税与徭役的依据,同时甄别流民以维护社会稳定。
  3. 1652–1655中国 · 中国经过系统编审,清廷建立起涵盖全国的户籍管理体系,为丁税征收与兵丁征发提供人口数据基础,亦成为此后迁海令执行过程中追踪沿海人口去向的行政依据。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