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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大运河漕运
明代依托大运河建立的粮食漕运体系,以江南税粮经水路北运京师为核心,设有漕运总督、仓场衙门等专责机构。洪武年间对运河疏浚与闸坝维护制度化,为定都南京及后来迁都北京后的南北物资流通奠定基础,是维系帝国财政与京师供给的关键交通对象。
Timeline
- 1368–1380江南—淮扬运河沿线 · 江苏明初接管元运河水系,洪武年间多次下令疏浚会通河、黄河段及江南运道,恢复闸坝与浅滩通航能力,并设水次仓、浅夫等基层运维人员。
- 1381–1390南京(京师) · 南京洪武中后期漕运制度趋于定型:设漕运使、提督等官职,江南税粮经运河分批运至南京及北方仓储,形成「支运」「兑运」等转运方式雏形,保障京师与北边军需。
- 1421–1644北京(京师) · 北京永乐迁都北京后,漕运终点北移,会通河、通州粮仓与「漕运总督」体制完善,大运河成为南北经济命脉,年运粮数百万石。
Sources
- 《明史·食货志》漕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