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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德·维特

Type Figure Region 荷兰共和国 Time 1625–1672 Also known as Johan de Witt、扬·德·维特、荷兰大议长

约翰·德·维特(1625—1672)是荷兰共和国黄金时代最杰出的政治家,1653年起任荷兰省大议长,实际主导共和国政务近二十年。他推行财政与海军改革,在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中统筹外交与军事,促成布雷达和约。…

Timeline

  1. 1625–1645多德雷赫特 · 南荷兰省生于多德雷赫特富商家庭,兄弟科内利斯·德·维特亦日后从政。在莱顿大学攻读法学与数学,受笛卡尔理性主义影响,奠定其共和主义与财政理性治理思想。
  2. 1650–1653海牙 · 荷兰省1650年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去世后,共和国进入无 stadtholder 时期。德·维特迅速崛起,以精明财政手腕与反奥兰治立场赢得省议会信任,为出任大议长铺路。
  3. 1653–1665海牙 · 荷兰省1653年起任大议长,以「永久大议长」制度巩固共和派权力。推动海军扩编、东印度公司利益协调及与法国、瑞典的外交联盟,使荷兰在第一次英荷战争后维持海上霸权。
  4. 1665–1667海牙 · 荷兰共和国统筹第二次英荷战争的外交与财政,支持德·鲁伊特等将领作战。1667年梅德韦河突袭后推动布雷达和约,以新尼德兰(新阿姆斯特丹)换取苏里南,战争以荷兰战术胜利告终。
  5. 1668–1672海牙 · 荷兰省1668—1670年间与英法周旋,1670年秘密《多佛条约》暴露后外交处境恶化。1672年法荷战争爆发引发「灾难年」,暴民将他与兄弟科内利斯杀害于海牙监狱外,奥兰治势力复辟。

Sources